市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2023年度财务报告
市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2023年度财务报告
秘书长 胡建明
各位理事、监事:
受理事长委托,现向各位理事和监事报告建德市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202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和2024年财务收支预算,请审议。
2023年市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财务工作,严格按照基金会《章程》、《财务管理制度》及《基金管理办法》等规定,认真履行财务职责,财务收支情况良好。
- 财务状况
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。
资产情况:截止2023年12月31日,资产总额642万元,其中:货币资金(包括银行存款和现金)642万元。负债为零。
净资产情况:截止2023年12月31日,净资产总额642万元,其中非限定性净资产237.95万元,净资产总额比上年增加11.24万元。
二、收支情况
(一)2023年收入合计306.85万元。其中:捐赠收入252万元;基金运作收益(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)49.85万元;政府财政补贴(人员经费)5万元。具体收入项目包括:
1、寿昌镇政府定向捐赠款100万元;
2、建业化工定向捐款144万元;
3、浙江钙业捐赠5万元;
4、宏都寝具定向捐款1万元;
5、万鹏铝材定向捐赠1万元;
6、建伟矿业定向捐款各1万元。
(二)2023年支出合计295.62万元。其中:业务活动支出282.31万元;管理费用支出13.30万元,具体支出项目包括:
业务活动支出(282.31万元):
1、定向严东关长寿院消防改造提升项目144万元;
2、定向资助寿昌镇政府居家养老项目118万元;
3、资助更楼街道办居家养老护理人员培训项目5万元;
3、“光明行动”资助项目7.2万元;
4、梅城严东关长寿院、大同镇颐养院养老机构资助4万元;
5、定向捐赠三都马宅村老年事业3万元;
6、困难老人慰问金1.11万元。
管理费用支出(13.30万元):
其中聘用人员工资、津贴7.16万元;驻会人员补贴2.67万元;交通费和差旅费0.73万元;年检年审0.3万元;报刊及办公费用、理事会议等共计支出2.44万元。
(三)2023年度收支结余11.24万元,累计资本增值237.95万元。
三、结论
市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2023年度财务收支符合本会《章程》及财务管理有关制度,其中:业务活动支出占上年收入总额(329.69万元)的85.63%以上,符合《章程》当年业务活动支出不低于上年收入总额70%的规定;管理费用支出占当年支出总额(295.62万元)的4.5%,符合管理费用支出不高于当年业务活动支出10%的规定,当年财务收支略有积余。
四、2024年财务收支预算
根据《基金会条例》和本基金会《章程》的规定,2024年财务收支做到两个确保和一个增长的目标,即确保当年业务活动支出占上年收入总额的70%以上和管理费用支出不高于当年业务活动支出10%,资产实现保值增值。继续开展与乡镇、企业的合作,发挥理事、监事单位的作用,加大宣传和募捐组织工作,确保基金规范、安全、有效运作。
1、收入预算安排308万元;其中:捐赠收入255万元;基金理财收入48万元;其他收入5万元。
2、支出预算安排307.94万元;其中:业务活动支出293万元;管理费用支出14.94万元。
当年预算收支平衡。
二0二四年三月十八日